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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以上在校子女能否索要抚养费 承担方式

2022年9月24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十八岁以上在校子女能否索要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抚养费起诉状范本的有关问题,抚养费事关孩子的生长和发展,在离婚的家庭之中,有关子女的抚养费的问题是牵涉的核心,实际上,孩子的抚养费的分配直接关系到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因此了解相关的信息十分重要。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Tags: 十八岁以上在校子女能否索要抚养费,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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