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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遗产税保险能规避吗?如何确定遗产继承的范围

2022年9月9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刘存权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公民遗产税保险能规避吗?

一、公民遗产税保险能规避吗

每个国家对保险“避债避税”功能的具体规定都不同。比如我国法律规定,人寿保险能“避债避税”。这是因为人寿保险是属于人的生命资产,不需要缴税的,并且受益人的权利是大于债权的,追债的人无权要求保单受益人以保险赔偿金来偿还债务。其实这从根本上是一种对于生命的尊重。

还有我国《保险法》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干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金的请求权。也就是说,以保险金形式留下的资产具有排他性。并且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所以,将购买保险作为一种将转移财产给下一代方式,也是一种能够逃避高额遗产税征收的方法。更是因为保险的这种功能,所以“父债子还”在人寿保险面前也一无是处。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无论你买多少保险,买保险的钱,必须是合法获得的,如果购买保险的钱被证实是非法所得即触犯了刑法,那么购买保险的这笔钱将会被依法追缴,保险合同也会因此被判无效。

另外,我国《反洗钱法》中也有规定,利用保险洗钱,或者保险费来自贪污等渠道的也可以强制退保。

二、要避税指定受益人很关键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配偶可以相互指定为以对方生命为承保对象的保单的受益人,这可以避免保险金成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但如果将来遗产金额和保险金额都很庞大,那么第二位配偶死亡时,继承人可能因累进税率而缴纳更多的遗产税,所以以被保险人或其配偶以外的第三者为保单受益人更为恰当,信托基金是一种选择,子女是另一种。当保单没有受益人时,保险金就会作为死亡者的遗产。我国《保险法》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没有指定受益人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当保险金作为遗产支付时,将会丧失保险金免征遗产税的优惠,并且处分遗产的行政成本将会增加,因为成本是按遗产公证资产的比例计算的。

一般而言,被保险人死亡后给付受益人的保险金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大多数国家寿险保费也是免税的。在美国,个人寿险保费支出被视为个人费用,不属于免税范围,但一般遗产税法规定父母为子女支出的抚养、教育和医疗费用不列入可课税遗产,父母为子女投保的保险费是否算“抚养费”要视税务部门具体解释。同时,遗产税法都规定,纳税人享有一定的免税额,缴纳保费时应充分运用免税额以达到避税节税之效果。

按照国家的各项规定,如果公民出现死亡的情况下,其生前的财产也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那么在继承遗产时也会需要缴纳一定的遗产税,公民也会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遗产税,如果在购买保险后,出现了任何的违法行为时,当事人也是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何确定遗产继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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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个人财产,但是很多时候被继承人的财产会与家庭共同财产相混淆,还有些是特殊的财产,如公房、抚恤金等,那样当事人该如何确定遗产继承的范围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确定遗产继承的范围

在确定遗产的范围时,我们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另外,还要弄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明确了受益人, 则这些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等即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二、继承时债务如何处理

《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这说明:

继承遗产和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是不可分离的,只享受继承权利而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最多也只能是遗产值多少钱,就还多少钱的债;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除自愿偿还的以外,继承人可以不还。这同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规定是一致的。例如,某甲生前欠债4万元,而他的遗产实际价值只有3万元,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清偿他的债务即以这3万元为限。对这3万元的债务必须偿还;如不偿还,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偿还。至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那1万元债务,除自愿偿还的以外,不管遗产多少,继承人可以不还。这同旧社会那种父债子还,不管遗产多少,继承人必须全部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是不同的。

被继承人遗产小于债务的,继承人如何处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从事经营活动,欠有职工工资、税款和其他债务,要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税款;

其他债务。同一顺序不能全部偿还的,按照比例分配。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不从事经营活动,所欠的都是生活债务,那就不须分顺序,按照比例分配就行了。仍以上述某甲为例,以他的遗产总值3万元除以他的债务总额4万元,等于75%,就是继承人为他还债的比例。如欠某乙1万元,即偿还7500元,以此推算。

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产生纠纷的,一定要委托律师及时起诉解决,因为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就难得到解决了,尤其是涉及到的继承财产数额较大的情况。至于确定遗产继承的范围问题,上文已经进行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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