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律师
138223577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文章列表

离婚后再婚登记会不会显示是再婚 结婚证与补办结婚登记有什么区别

2022年9月9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再婚登记会不会显示是再婚

一、离婚后再婚登记会不会显示是再婚

1、离婚后再婚登记不会显示是再婚,在法律上并没有再婚这个概念,只有婚姻这个观念,无论是再婚还是初婚都属于合法夫妻关系,都只会显示已婚。再婚只是社会上对于再次结婚的说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再婚是否需要离婚证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结婚证与补办结婚登记有什么区别

一、结婚证与补办结婚登记有什么区别

结婚证与补办结婚登记有下列区别:

1、针对的对象不同。

补领结婚证是针对那些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其补发结婚证的人;

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那些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

2、办理的程序不同。

补领结婚证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场,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办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关于结婚登记的所有法定要件,办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场,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3、婚姻效力的起算时间不同。

结婚证,其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原办理结婚登记时起算;

补办结婚登记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4、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含义不同。补领的结婚证则应根据结婚登记档案在“登记日期”栏填写原办理登记的日期。补办结婚登记效力可以追溯到两人同居之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领婚姻登记证或补办结婚登记有什么作用

1、证件用途广泛。不少政务服务事项以及经济活动,如不动产登记、户口迁移、车辆过户、生育登记、房屋拆迁补偿、有关政府补贴、补助金领取、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财产继承、银行贷款、购房、个人出国、子女入托入学、工作调动等等,通常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

2、方便群众办事。通过补领婚姻登记证,实现相关政府部门信息网络共享,补证后当事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以不用提交婚姻登记证。

3、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补办结婚登记,确认双方当事人合法的夫妻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急需婚姻登记证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各种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补办结婚登记或补发婚姻登记证,本人或亲属的合法权益无法依法有效得到充分保障或影响个人相关事项顺利办理。

补领结婚证和补办结婚登记在对象、办理程序、婚姻效力起算时间和结婚证日期含义方面存在区别。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Tags: 离婚后再婚登记会不会显示是再婚,结婚证与补办结婚登记有什么区别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赡养案件当事人举证须知
  • 2.申请做亲子鉴定委托手续提前知
  • 3.我国婚姻无效制度之完善
  • 4.子女对父母应当自觉赡养扶助
  • 5.继子女对继父母的义务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