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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自动解除婚姻需要的手续

2023年1月28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一、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

  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二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针对这两种情况,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要有限制、有条件地予以承认。因此,关于事实婚姻能否自行解除,要分别三种情况认定:


  凡是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共同生活,或生育子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不得自行解除,亦不允许同时与他人结婚。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对子女和财产问题作出妥善处理的条件下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予受理,并做调解和好工作,经调解和好的,则为其补办结婚登记;若调解无效,则登记离婚。如果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应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离婚诉讼程序解决。按此种方式处理的事实婚姻,原则上只针对1994年颁行之前的事实婚姻。




  凡是男女双方或一方不符合结婚条件,或同居生活时间不长的,则认定为非法同居,其婚姻关系无效。这种无效是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以自行解除,有关部门亦可强制其解除。


  自行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如果发生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儿童和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出发,依照关于离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解释意见和。


  二、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三、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也可构成重婚罪。


  我国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是对重婚罪的界定,据此,重婚罪有两种情况,一是名副其实的重婚,二是本人无配偶而与他人结婚,对本人来说并不构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成为重婚罪的共犯。没有他与有配偶者的相婚,重婚行为就不能成立,因此相婚者也要以重婚罪论处。当然,相婚者在不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之结婚并不构成重婚。


  所以,重婚当事人可能是男、女中的一方,也可能是男女双方。所谓的;有配偶;,是指已经建立婚姻关系的情况而言。这种婚姻关系的存在形式,一为法律婚,或者称为登记婚,一为事实婚。法律婚是指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一定的法律要件而成立的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政府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书,夫妻关系才算合法建立。男、女双方在登记后,婚姻关系未合法解除前,是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如又与他人结婚的,则构成重婚罪。而事实婚,目前通行的观点是,认为凡是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都应认为是事实婚。


  目前对前后都为法律婚的重婚行为认定重婚罪并无异议,那么,事实婚能否构成重婚罪呢


  事实重婚罪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前婚是法律婚,后婚为事实婚的情形;二是先婚是事实婚,后婚为法律婚的重婚;三是先后两个都为事实婚的情况。


  首先,重婚实质上是婚姻关系的重合,即在前一婚姻关系尚未合法解除时,又缔结新的婚姻关系,从而形成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事实。而事实婚仍不失为一种婚姻关系,若事实婚姻关系未经合法解除尚在存续之中,当事人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婚姻关系,这自然侵犯了重婚罪的客体——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其次,发条规定的;有配偶;并非仅指有合法配偶,在此所谓有配偶既指法律上的配偶,也包括事实上的配偶,泛指婚姻关系中的向对方。把事实重婚罪的主体仅理解为法律上的配偶,显然有违立法的本意,缩小了重婚罪的范围,客观上不利于法律对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的保护。而否定事实重婚,一是囿于对重婚定义的过窄理解,二是片面强调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其理由无非是配偶和结婚这两个概念之争。对这两者可扩大解释,配偶还包括欠缺形式要件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中的事实丈夫和妻子;结婚也包括符合法定条件、但存在程序上的欠缺的男女结合,即事实婚姻,这样更有利于处理和解决现实问题。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的相关内容。综上,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二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自动解除婚姻需要的手续

  一、自动解除婚姻需要的手续

  婚姻法中没有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自动解除婚姻需要的手续的相关问题,实际上我国婚姻法中关于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规定主要规定在夫妻一方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场景,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没有自动解除婚姻的手续。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Tags: 事实婚姻怎么解除关系,自动解除婚姻需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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