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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协议”双背叛 上法院

2013年1月16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为了办理出国,家住沈阳市东陵区的一对夫妻俩上演了一出戏——假离婚,为了能保证彼此在假离婚期间仍然忠诚于对方,他们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其中协议约定妻子出国后一定要把丈夫和女儿办理出国并办理复婚,而这期间丈夫在国内不能再婚,要带着女儿好好过日子。
但最后事与愿违,假离婚假戏成真,夫妻真的离婚了,而双方在“忠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也引起了争执。沈阳市东陵区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了判决。

  为出国夫妻假离婚

  沈阳市人黄玉和赵刚(均为化名)1985年结婚,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而且经济条件也不错,家中不仅有几十万存款,而且在沈河区还有一处200多平方米的门市房。婚后二人生有一个女儿,一家三口人生活幸福快乐。

  2002年,二人的女儿已经17岁,两个人觉得国外的生活环境更好一些,决定出国定居。两个人经过研究决定,为了省钱,并能让全家人顺利出国,由妻子先出国到新加坡,等在新加坡拿到身份证后,再以结婚的形式将丈夫和女儿带出国。用这样的方法出国,那涉及的问题就是黄玉和赵刚得先离婚。然而,离婚后,夫妻两个人将生活在两个国家里,无论从形式上和实际上都产生了遥远的距离,那么彼此还能保证忠诚于对方吗?黄玉和赵刚都产生了顾虑。

  真协议为“ 假离婚”“担保”

  最后,黄玉和丈夫决定签署一份协议来对彼此进行一个约束。

  记者见到了黄玉和赵刚的协议书。夫妻协议:经夫妻协商,同意离婚,双方经研究后达成协议。一、夫妻双方离婚后,黄玉办理新加坡出国,但在国外期间,拿到身份证后必须办理赵刚及女儿出国手续以及复婚手续,双方到国外后继续一起生活。二、赵刚离婚后在国内不得和别的女人再结婚,带着女儿一起生活。三、双方达成此协议,如有一方违约那门市房就归另一方和孩子所有。

  在这个协议的“保证”下,2002年3月1日黄玉和赵刚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夫妻二人就这样正式“假”离婚了。

  三年后夫妻全违约

  二人离婚后,黄玉带着50万元钱办理了出国手续。开始,黄玉到了国外还为丈夫和孩子的出国四处奔波,赵刚也在国内期望着一家人去国外团聚,然而,三年时间过去了,团圆的梦并没有实现,双方却都已经背叛了当初的“忠诚协议”,黄玉在国外有了“丈夫”,赵刚在国内有了“妻子”。

  此间,他们离婚前共有的门市房一直由赵刚所有并出租,但因为当初购买门市房的购买手续在黄玉手里,所以门市房一直没有办理产权证。2005年5月,赵刚听说黄玉回国了,不久赵刚就发现,黄玉已经为门市房办理了产权证,房主是黄玉。赵刚非常生气找黄玉要房,黄玉称:“既然你背叛了我,按照协议,房产理应归我。”



  法院为夫妻重新分财产

  2005年8月,赵刚起诉到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门市房进行分割。被告黄玉当庭辩称:该房产是我持有购房发票,并办理了产权证,我们在离婚时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如果原告再婚房产归我和孩子,原告并没有异议,现在我不同意重新分割房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但从双方离婚时签订的“夫妻协议”中的“如有一方违约那门市房就归另一方和孩子所有”的内容看,应推定该房产在原、被告离婚时约定不明,属双方未处分的财产,因此,对原告要求分割房产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对被告的辩解,因证据不足及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信。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估价70万元的门市房归赵刚所有,赵刚给付黄玉房屋折价款35万元,案件诉讼费各承担一半。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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