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律师
138223577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协议离婚
文章列表

怎样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013年1月16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遗赠扶养协议,即先由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的责任,被扶养人去世后,扶养人按照此协议,才能取得被扶养人的遗产。这是我国法律赋予我国公民处理个人所有财产的一种权利和方法。   签订该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的表示;遗赠人所遗赠的财产必须是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同时必须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作证,并在该协议上签名,遗赠扶养协议才能成立。如果到公证机关采用公证的形式订立,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就更有保障了。   遗赠扶养协议从签订起就发生法律效力,扶养人即开始履行扶养协议,并且在遗赠人死亡之后,该协议优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可以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去处理;如果有抵触,则必须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
  • 2.协议离婚未果 财产约定无效
  • 3.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
  • 4.上海市协议离婚后想起漏分了财产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 5.解答双方外地户口在上海如何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