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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股权、股票、基金与存款的分配

2013年2月19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夫妻之间股权、股票、基金与存款的分配

  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公司股权、有价证券和存款分配是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在此专列一题讨论。

  一、夫妻共有以一人名义持有某公司股权

  1、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该股权后,夫妻对所获得的股权转让价款进行分割。

  2、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双方协商一致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经过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配偶成为新股东。

  3、双方协商一致,持股一方向配偶支付股权对价的一半。

  二、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向对方支付评估值的一半。

  2、双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竞价之后,取得企业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

  3、双方均放弃经营该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注销,清产核资之后分割。

  三、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1、合伙人继续持有该出资,向对方支付折价。

  2、夫妻协商一致,将出资转让给合伙人配偶,其他合伙人同意,配偶取得合伙人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同等条件下购买,夫妻分割转让所得;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优先受让,但同意退伙,夫妻分割退伙所得,如果也不同意退伙,则视为同意配偶的合伙人地位。

  四、股票等有价证券的分配

  1、开户人继续持有,向对方支付折价。

  2、转让给对方,办理过户。

  3、根据数量,均等分割份额。

  4、套现之后分割价款。

  五、存款分割

  1、直接平均分割现金。

  2、开户人支付对方现金。

  3、各自名下存款归各自所有。

  注:存款往往被转移或隐匿,这并不可怕,只要知悉对方身份证号码、开户行,就可以申请法院调查。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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