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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岂是空文,前夫你休想再要房

2013年8月19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律师认为,离婚协议书是真实有效的法律行为,男方在把房屋让给女方时,就已经把房屋的使用权和49%的产权一并分割给女方。如果房屋拆迁,张女士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处置。

  市民张女士:前夫有了外遇,可我们还没离婚,他就一直和第三者住在一起,我等了5年,也不见他回头。去年12月份,我和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说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现在的住房归我。

  前几天,前夫说等我以后结婚或孩子结婚后,房子还是他的。我一听害怕了,因为房子是前夫单位的,没有房产证,只有住房证,51%的产权归单位,剩下49%的产权归前夫。我想问问,前夫的说法有没有依据,如果房子要拆迁的话,我有没有权利分房?

  记者:在张女士的离婚协议上,记者看到,写着因男方对婚姻不忠造成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双方就自愿离婚达成协议,协议中第3条写着“建筑面积37.57平方米的住房归女方所有,无房产证。”

  那么张女士前夫的说法是否有依据?记者咨询了山西晋浩律师事务所的牛进律师,对方说,张女士和前夫签的离婚协议书虽然有瑕疵,但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离婚协议书是真实有效的法律行为,男方在把房屋让给女方时,就已经把房屋的使用权和49%的产权一并分割给女方。如果房屋拆迁,张女士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处置。对于张女士前夫所说,张女士再婚后或孩子结婚后,房子归男方所有的说法,只是口头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一位法院民事法庭的庭长,对方说,张女士与前夫的离婚协议有不完备的地方,但是即便如此,如果双方因为房产分歧起诉到法院,法院首先会优先考虑女方的权益,毕竟是男方过错在先。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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