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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取证之——“私人侦探”、“调查公司”的取证

2013年9月27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律师建议客户: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财产争议额度不大,当事人经济能力不是很高的案件,不宜情人代为取证。请人代为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大,可能会有若干人参与,周期相对较长,同时工作的风险性、危险性也存在,因此,委托调查取证的开销相对较高。但对于家庭共同财产较高,有对方有过错 证据对财产分割影响较大,或者财产证据线索较为重要的案件,可以请人代为调查取证。

  关于请人代为取证的合法性问题,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谁主张,谁举证”的权利义务,当事人自然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手机调查取证。被委托人不论是谁,只要其采用合法手段、使用合法的器械取来的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就是有效证据,只是其证明力的大小由法官认定。因此,对于有些有必要的案件,请私人侦探调查取证,也不失为一种争取最大权益的手段。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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