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股份给补偿 需考虑三个因素
2014年2月9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拥有公司的股份,离婚时股份由谁占有,取决其他股东。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在离婚财产中涉及有股份的,首先要确定股份的归属。如果拥有股份的一方想把股份转给另一方,必须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并且其他股东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否则不能转让。
如果对方没有要求占有股份,因此股份仍然归持有股份的一方所有,但应给付对方一定补偿款。
股份补偿数额应考虑三个因素
首先,股份如何补偿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双方先要协商,如果协商一致最好。
其次,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委托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和盈余、负债等情况进行评估,以确定股份的价值。在确定股份价值后,法院会考虑3方面因素综合确定股份补偿款的数额:当初出资额多少、出资比例、离婚中其他财产的分配情况。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新婚姻法解释:夫妻约定财产制2.一方用婚前的个人存款婚后买房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财产是如何认定的?4.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5.同居期间的财产应该如何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