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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后签订多份离婚协议书,哪一份有效呢?

2014年6月25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离婚前后签订多份离婚协议书,哪一份有效呢?

  当事人离婚过程中,基于多种原因,在离婚前后的过程中可能产生二份甚至若干份离婚协议,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最终会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我们提醒您注意,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之前所产生的离婚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有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以前的离婚协议的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又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问题尚未执行,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夫妻离婚中的包括财产问题、子女抚养等问题。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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