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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2014年11月15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异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根据产生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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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例如:魏男的户口在湖南省a地,冯女户口在四川省的b地,两人登记结婚,现魏男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经与冯女协商未果,拟向法院起诉离婚,则有权管辖的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

  1、若魏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超过一年,与魏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a地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2、若魏男一直在a地居住,而冯女因结婚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与魏男共同在a地生活,则该案的管辖法院是b地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

  3、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魏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并且冯女在d地连续居住已超过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d法院,而a、b、c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4、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b法院,而a、c、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5、若魏男与冯女结婚后,双方都外出工作,魏男去了c地,冯女去了d地,若冯女离开b地超过一年,魏男离开a地也超过一年,而且冯女在d地连续居住未达到一年,则该案有权管辖的法院是c地法院,而a、b、d地法院都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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