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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2015年6月9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那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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