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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的上诉
2015年7月31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一)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是否有权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审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终审判决。
对于调解结案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二)如何写离婚上诉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提起上诉,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口头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诉状中最主要的部分是上诉的请求和理由,即明确自己上诉要达到的目的,如请求变更子女的监护权,请求撤销原不准离婚的判决准予离婚。上诉的理由主要是针对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的不当和错误,以及程序违法方面的问题,提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包括在一审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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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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