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律师
138223577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文章列表

殴打公婆也构成家庭暴力

2015年9月1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面对妻子和母亲数次发生冲突的局面,夹在中间两头受气的男子胡某在不堪忍受下选择离婚。近日,肥西县法院依法支持了他的离婚诉请。

  胡某是个老好人,经人介绍与同乡女子王某相识,虽发觉她脾气暴躁,但经不住媒人的劝说:“你本身就是一个老好人,找个凶点的以后不会让人欺负。”于是,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与王某结成连理。谁知,妻子王某婚后没有和胡某发生争执,却和婆婆因为不睦而经常发生争吵。婚后3年,胡某身边的两个女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甚至数次动手,看着自己母亲住院3次,派出所都出警两次的现状,夹在中间的胡某不但无能为力,还要面对两头受气而苦不堪言的生活。

  今年初,婆媳过年期间发生两次冲突,胡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庭审中,王某承认曾经打骂过婆婆,但认为错又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 法官说法

  该案中,法官之所以支持了胡某的离婚诉请,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暴力女”王某经常对婆婆实施家暴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相对于生活中被普遍关注的夫妻之间,男女双方亲属之间的家暴却往往被忽视或容忍。《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故王某对其婆婆的打骂行为也构成了家庭暴力。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为消除不公平的顾虑,刘存权律师写信委婉敬告一法官
  • 2.刘存权律师为一公益小事件写律师函给一领导终获支持
  • 3.江门婚姻律师: 婚姻法常识介绍
  • 4.江门离婚诉讼中的十六大认识误区
  • 5.江门:如何认定重婚的罪与非罪,作者刘存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