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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母亲要求增加抚养费被拒

2015年9月25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核心内容:单身母亲因物价上涨原约定的抚养费不够用,要求增加抚养费,孩子父亲为夺孩子抚养权,多出拒绝增加抚养费。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每个月200元钱的抚养费,怎么够儿子生活?”离婚11年的徐萍(化名)已经不知道多少次这样质问前夫张建(化名)了。今年9月19日,徐萍再次找到张建,要求按现在物价上涨水平,把儿子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400元。然而,这个要求再次被张建拒绝。

  物价上涨原抚养费不够用

  今年37岁的徐萍是齐河人,13年前嫁给张建。婚后没多久,俩人就有了个调皮可爱的儿子。“我们是通过亲戚介绍认识的,看他是个老实人,工作也不错,我俩就结婚了。”徐萍说,婚后的他们常为鸡毛蒜皮的事吵架,甚至还大打出手。儿子还没满1周岁,徐萍就和张建分道扬镳了。

  离婚时,夫妻俩商量,儿子由徐萍抚养,张建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另外,儿子的学费、医疗费每人承担一半,并且一直支付到儿子年满18周岁为止。“离婚后,前夫每月都会按时把钱打到我银行卡里,逢年过节,他还会给儿子礼物,儿子的学费和医疗费每年也跟他清算一次。”徐萍说,尽管当时200元钱不算多,但她对张建这几年的表现还是比较满意的。

  不过,从去年开始徐萍发现,一个月200元的生活费实在难以满足儿子的生活需要,她曾多次找到张建,要求增加儿子的抚养费,可前夫每次都搪塞,就是不愿意增加抚养费。“现在一个月200元钱能干什么?离婚时是按当时的生活标准商定的抚养费,现在物价已经涨了多少?”徐萍说,为了儿子将来能更有出息,她还给儿子报了几个特长班,生活上更是难以维持。

  生父拒加抚养费,为夺儿子抚养权

  今年9月19日,徐萍再次找到张建,要求按现在物价上涨水平,把儿子的抚养费增加到每月400元。不出所料,这个要求被张建再次拒绝,俩人为此还在中秋节晚上争执起来,惹来小区很多邻居围观。“让这么多邻居看笑话太丢人了,但为了儿子,我也没办法了。”徐萍说。

  “我承认现在每月200元的抚养费给孩子确实有点少。”对于拒绝增加抚养费,张建的解释是,当时两人离婚条件是徐萍提出的,张建的父母并不同意把孩子给她。“我父母还提出如果徐萍同意留下孩子,她一分抚养费也不需要支付,可她坚决要孩子。我就按她提议的每月200元抚养费支付。”张建说,他知道徐萍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如果她同意,自己可随时把儿子接回身边,“虽说离了婚,但我不是不想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更不是个狠心的父亲,我就是想让徐萍知难而退,把孩子交给我抚养。”“孩子是我的希望,我省吃俭用也会把儿子带大。”徐萍并不愿意把自己抚养了10年的宝贝儿子交给张建。为此,二人再次陷入僵局。

  【律师说法】

  不能维持生活可要求变更抚养费

  山东弘正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志红说,为保证子女健康成长,离异夫妻中未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作为离异的夫妻,应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固定收入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给子女多少抚养费。但是,离异夫妻也不能忽略将来可能发生变化,使原定的抚养费不符合实际需要。这种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子女可以要求父母中的一方增加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如何给付,应当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确定。现实中,有的夫妻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或为了争取子女由自己抚养,往往不惜在抚养费方面向对方作出让步。但是,父母承担子女的抚养费,是父母的义务,是子女的权利。父母一方在子女抚养费问题上向另一方作出不适当让步,损害的是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经法院调解的离婚案,法院对父母双方协议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的,一般会进行审查,如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可能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此项协议。“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冯志红说,如果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子女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诉讼,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冯志红建议,夫妻双方离婚,商定子女的抚养费时,要充分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每年上浮抚养费,以适应消费增长需求,减少不必要的家庭矛盾和法律诉讼,让离婚后的子女和父母多一些和谐亲情。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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