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律师
138223577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计划生育
文章列表

婚育政策解读

2016年2月2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1、 到医院放环时检查发现有妇科炎症,暂时不能手术,已经发生的费用能否免费?

  答:当事人未完成常规服务项目时,其已经接受与服务项目相关的其他诊治不属于免费项目范围。这种情况按照一般疾病就诊处理。

  

  2、 本市户籍人员如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答:18—49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应当在离开本市前,到户籍所在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办理时,除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婚姻状况证明;(2)户口薄;(3)已有子女状况声明。

  

  3、 上海对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在入幼、入托方面有什么优惠?

  答:对于依法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报销子女入托儿所,、幼儿园的部分托费和管理费。具体请咨询本市教育部门。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
  • 2.辽宁省第二胎生育政策
  • 3.如何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摘要)
  • 5.生育第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