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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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样式

2016年3月25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1.格式 离婚证

                ┌──────────────────┐
                │子女安排              │
                ├──────────────────┤
                │财产处理              │
                ├──────────────────┤
     离婚证        │其他协议              │
       字第  号    ├──────────────────┤
                │结婚日期   证件字号       │
 …………(  周岁)     ├──────────────────┤
和…………(  周岁)     │持证人  (男女)         │
申请离婚,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准   登记机关:
予登记,发给此证。          发证日期

2.说明

  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另一个方面,它表明男女在婚姻关系中处于独立的人格地位,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提出离婚。由于夫妻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确立的,因此,解除夫妻关系也要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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