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2016年4月25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首先,重婚是指当事人未解除前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婚姻的行为,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推荐阅读: 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无效婚姻的法律常识 其次,法律上的重婚,是指当事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即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婚姻登记的,后一个也经过婚姻登记;事实上的重婚,包括三种情况:
第一种,前一个婚姻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而后一个是事实婚姻即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
第二种,前一个婚姻是事实婚,后一个是法律婚;
第三种,前一个是事实婚,后一个也是事实婚;
上述三种情况都有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阶段是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江门:如何认定重婚的罪与非罪,作者刘存权律师2.如何确认是重婚罪3.如何认定重婚罪4.重婚罪如何进行处罚5.包二奶和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