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律师
1382235770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计划生育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婚姻效力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子女抚养
律师文集
计划生育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婚姻效力
子女血亲
财产分割
重婚犯罪
离婚知识
婚姻财产
婚姻动态
案例文章
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
婚姻调查取证
文章列表
子女姓氏问题
2016年9月6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子女姓氏问题
1、子女有姓氏的权利
姓氏权是公民的基本宪法权利,《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可以姓父姓也可以姓母姓。离婚后抚养方在办理子女户籍和入学事宜时,利用自己的抚养 权,实际上使子女改变姓氏的事情时有发生。既然姓氏是子女自己的权利,那么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离婚后随意改变子女的姓氏都是不对的。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离婚后出生的孩子,父亲该不该抚养
2.“抚养协议”不保险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3.监护权转移的形式
4.离婚丈夫“剥夺”妻子探视权
5.抚养费确定后,可以增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