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律师
138223577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家庭
文章列表

丈夫私做亲子鉴定 妻子怒诉离婚

2016年9月27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丈夫私自带着儿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惹怒妻子上法庭要求离婚。1月26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告唐某与被告李某离婚。  原告唐某与被告李某2001年10月份相识并恋爱,2003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03年11月生男孩李某某。原、被告婚前感情基础一般,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且互不原谅,婚后双方性格不和,也常争吵。小孩哺育期内,二人曾协商过离婚事宜,且双方均同意离婚,后经亲朋好友做工作,双方关系有所改善,但好景不长,双方到广东打工后,在外又争吵不断。  2006年6月24日,被告李某私带小孩到广东某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进行亲子鉴定,同年6月29日该鉴定所作出结论,认定被告李某与李某某系亲子关系。原告获悉此事后,双方关系更为紧张,被告将小孩转移住处,不让原告见其儿子的面。对此,原告极为不满,遂于2006年12月11日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疑心过重,私自带子进行亲子鉴定,在确认其子系亲生时,又不能正确对待,对原告更加冷落,不予关爱,将小孩转移住处,不让原告见小孩的面,被告的行为严重地伤害了原告的心,被告的做法是欠妥的,造成双方夫妻感情的破裂,主要过错在于被告。于是,法院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赡养案件当事人举证须知
  • 2.申请做亲子鉴定委托手续提前知
  • 3.我国婚姻无效制度之完善
  • 4.子女对父母应当自觉赡养扶助
  • 5.继子女对继父母的义务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