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婚姻律师
1382235770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计划生育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婚姻效力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协议离婚
律师文集
计划生育
子女抚养
婚姻家庭
婚姻效力
子女血亲
财产分割
重婚犯罪
离婚知识
婚姻财产
婚姻动态
案例文章
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
婚姻调查取证
文章列表
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016年10月18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协议离婚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l、(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的理由应如何把握?
2.协议离婚未果 财产约定无效
3.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中财产协议反悔的处理
4.上海市协议离婚后想起漏分了财产能否要求重新分割?
5.解答双方外地户口在上海如何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