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找妻子商谈离婚,发生争执砍伤岳父,小舅子闻讯行报复,6月7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刘杰和涂鑫分别被判处管制一年。
2010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刘杰到其岳父家中欲与其妻子谈离婚之事,因话不投机与其岳父发生争执,刘杰即用菜刀将其岳父砍伤。第二天,刘杰在深圳打工的内弟涂鑫听说此事后,即从深圳回到家中,在查看了父亲的伤势后,涂鑫即从家中拿了一把尖刀窜至刘杰家中,将刘杰砍伤,致刘杰左上肢锐器伤至左拇指外展功能严重障碍。经法医鉴定,刘杰和其岳父伤势均为轻伤甲级。
一审法院认为,二被告法治观念淡薄,没有冷静处理家庭间所发生的矛盾,而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甲级的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案发后,二被告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能积极进行民事赔偿,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