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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政策中关于晚婚晚育相关政策规定 代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2020年3月8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计划生育政策中关于晚婚晚育相关政策规定



晚婚晚育政策规定

  晚婚晚育政策是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晚婚就是在法定最低婚龄的基础上,适当推迟实际结婚年龄。法定最低婚龄是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并不是必须结婚的年龄界限。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迟于法定婚龄3年以上者,即为晚婚。晚育是指适当推迟妇女婚后的初育年龄。在一般情况下,结婚是生育的前提,但是生育行为并不一定与结婚行为同时发生。中国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女女在24周岁以上生育者,即为晚育。


  实行晚婚晚育政策在人口控制方面有三个作用:缩短妇女的生育期,有利于减少生育量;拉长两代人的间隔,相对减少同一时点生存的人口数目;有利于提高人口素质。人口生育周期的延长受到我种因素的影响,只强调晚婚晚育难以取到预期的效果,还必须与其他生育政策配套实施。


  晚婚晚育政策奖励


  据有关条例规定,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1、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2、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所在单位核实,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凭证享受以下奖励和优待:


  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农村在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为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办理养老保险。农村安排宅基地,对独生子女父母应当给予优先和照顾;


  乡镇人民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扶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第一胎生育双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领取,凭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项规定以外的奖励和优待,但只享受一份独生子女奖励待遇。


  3、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





代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我们知道,每个人的出生都需要办理出生证明,办理出生证明,我们需要携带好相关的手续资料到有关部门,按照程序一步一步的处理,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代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一、代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


  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这些证件是父母去办理的时候必须要带齐的,如果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还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即可。


  二、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出生证明具有很多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①证明婴儿的国籍,以及记载婴儿出生时的 身体健康状况;


  ②记载、证明婴儿的血缘和血统关系;


  ③是新生儿日后获得上学以及其他保健、服务的基本证明。


  三、出生证明相关法律


  第十四条 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所有签发单位应充分了解有关管理和使用规定,并将的有关信息作为产前保健的重要内容,让群众充分了解签发的有关要求,指导孕产妇及其家庭做好新生儿姓名等准备,自觉申领。


  第十五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机构应严格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标准和式样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备案后发放给签发单位,并将印章式样送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应由签发单位专人保管,证章分开,严格使用手续,严禁伪制和滥用印章。


  第十六条 各联均盖有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可生效。存根由签发单位存档管理,永久保存。


  第十七条 非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出生的新生儿,持出生地所在助产机构签发的,到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办理出生人口登记手续。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代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证件,如果出生婴儿的父母在特殊情况下没无法办理出生证明,在交付给他人办理出生证明时,应该要代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即可。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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