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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由谁出?

2015年11月28日  江门婚姻律师   http://www.jmhyls.com/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由谁出?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的存续与否不是父母承担此义务的前提条件。本案判决曾其清承担抚养义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毋庸置疑,和谐美满的夫妻关系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后确立夫妻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男女青年由于感情冲动而同居生子但最后又无法走到一起的现象是有的。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弊端:首先,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其次,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虽然在法律上,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平等的地位,但是在现实中,如果男方否认存在父子(女)关系时,往往同时也会拒绝配合作鉴定,举证困难。


  


  


来源: 江门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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